近日,由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所联合编辑的《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出版发行。其中,东台法院2篇案例入选。
1.提供劳务的途中发生意外事故不能直接认定为因劳务受到伤害——沈某1等诉王某3、梅某4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裴栋栋
2.以含“亚硝酸盐”的非食用盐腌制蔬菜的刑事责任认定——葛某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余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