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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一行来盐考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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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27 09:42:32 打印 字号: | |

 6月21日,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一行来盐考察交流。盐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江蓉陪同考察。



  在盐城中院,蔡绍刚一行参观了“盐法悦读”干警文化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认真听取了盐城中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党建特色品牌建设和青年干警司法调研等工作情况介绍,并就盐城执行“一法院一品牌”创建、自主研发的执行案款监管系统等方面工作展开交流。


  在大丰法院“只有爱”融合审务站,蔡绍刚一行详细了解了该审务站依托“五调三快”旅游纠纷化解工作法,联动花海景区派出所(警务站)、司法所诉前化解各类旅游纠纷,为地区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旅游质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经验做法。


  在东台市,蔡绍刚一行实地考察了条子泥湿地和黄海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情况,详细了解东台法院探索建立“蓝色碳汇+司法修复”模式,常态化开展固碳增汇司法修复活动的有益实践,对该院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创优工作举措、创树工作品牌的实践做法留下深刻印象。


  调研期间,双方围绕法院文化建设、环境资源审判、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等工作展开深入交流。双方表示,近年来,盐城与苏州两地积极融入省内全域一体化,主动接轨长三角城市群,形成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发展格局。两地法院在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能动履职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以高质量环境资源司法服务保障美丽江苏建设等方面有着共同的司法责任与担当。两地法院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日常沟通、业务交流等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在审判质效管理、法院文化建设、专业化审判、异地交叉执行等工作上的交流,进一步推进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宽领域的司法协作,不断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水平,助力两地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陆文表,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赵海生,相关部门同志及常熟、姑苏、吴江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考察。盐城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悦,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旭东,大丰区委副书记、区长戴勇,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晓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实业,东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峰,大丰、东台法院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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