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大美湿地 润泽世遗明珠
司法修复基地揭牌
暨增殖放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6月1日上午,值《湿地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东台法院“黄海湿地碳汇能力司法修复基地”揭牌仪式暨“法佑大美湿地 润泽世遗明珠”增殖放流活动在黄海湿地自然保护区举行。省法院环资庭庭长马杰,南京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朱建新,南京中院环资庭庭长陈迎,盐城市湿地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张超,盐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标,东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峰,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冯惠祥等领导出席活动,东台法院院长谭斌主持活动。
王晓峰书记致辞
张超副主任讲话
司法服务生态修复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践行为人民司法宗旨、保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的有效抓手,对充分发挥司法对生态破坏的源头预防、综合治理、保护修复等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有利于推广和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法治意识。湿地保护中心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构建盐城市湿地司法保护共建、共享、共治新机制,形成行政执法、司法审判、资源修复、普法教育、监督管理全要素一体化的湿地司法保护体系。
要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绿色发展道路。准确理解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要强化审判职能,发挥保护修复功能。将能动司法贯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要优化体制机制,谋划环资审判愿景。加强环境资源案件跨域司法协作,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社会协同的生态环境立体化保护“江苏经验”“盐城模式”“东台样本”。
会签协作协议
修复基地揭牌
随后,南京中院朱建新专委和盐城中院韩标副院长共同为“黄海湿地碳汇能力司法修复基地”揭牌。开启了黄海湿地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碳汇生态价值机制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新篇章。
谭斌院长表示
登船增殖放流
参加活动的还有
东台市检察院、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沿海经济区管委会、弶港镇、公证处等单位同志,以及东台法院部分干警,弶港镇部分村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