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结束后,东台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会,学习讨论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坚持党委对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积极争取关心和支持。会后,该院主动向东台市委、人大以及政府、政协汇报李源潮书记的重要批示、林祥国书记的重要讲话等会议精神,同时详细汇报该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思路以及当前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请党委、政府继续关心法院工作,帮助解决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法院经费保障问题,并在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物质装备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
二、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该院以民一庭在此次会议上被表彰为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为契机,号召全院各部门开展向民一庭学习活动,同时努力挖掘民事审判一线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全院干警立足岗位,全力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事审判工作运行和管理机制。一是强化“诉调对接”工作。研究出台《关于民事案件“诉调对接”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促进诉讼调解与大调解的有机融合。二是加强民商事案件的质效管理。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和规范案件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定》,通过减少案件流转环节,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明确案件质量责任,努力提高案件质量。三是改革案件分配方法。研究出台《案件分配分流实施办法》,通过科学分配案件,合理优化配置审判力量,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最大限度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四是严格执行新的诉讼收费办法。研究制定《诉讼费用交纳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五是建立保障司法统一、平衡的机制。加强对民商事审判领域同类型案件裁判尺度的研究,出台本院统一的裁判规则,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四、进一步提高民事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审判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以《物权法》为学习重点,积极研究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探索解决的办法。为便于法官深入学习掌握,该院及时征订160多本《物权法条文释义》,达到人手一册。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深入推进“内涵型、功能型、规范型和现代型”法庭建设,深化特色法庭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的力度。以省高院即将开展的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活动为契机,加大督查、通报和追究力度,促进干警自律意识的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