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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法院严把立案审查关 发现一起伪造法律文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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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06-10-31 09:31:00 打印 字号: | |
  日前,东台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的王某涉嫌伪造公文一案,经鉴定,已认定所伪造的判决书上章印系伪造法院公章所盖戳。10月26日,东台市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并对王某实施网上通缉。

  8月中旬,一代理人到东台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法官在审查时,发现其所持的(2006)东民一初字第1407、1408号民事判决书在该院局域网上的信息系统里查找不到,立案人员立即与“判决书”上署名的承办人联系,得到的回答是此两案号案件未审结,当事人姓名也与“判决书”不同。经与本院其它裁判文书比对,发现该两份“判决书”所盖公章与该院公章虽从直观上看不出区别,但其排版格式、判决书字号、字体及“核对无异”章等与该院惯用格式明显不一致,种种迹象表明当事人持有的法律文书系伪造。

  该院领导听取汇报后,立即组织人员作进一步核查。经查,2005年年底,一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自称法律工作者的王某主动提出代理诉讼,并收取6800元诉讼和代理费用。后在当事人催促下,今年7月王某交给当事人两份“判决书”,并称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由始至终未参加庭审,也未见过承办法官。根据核查的情况,东台法院迅速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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