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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协力攻难关 和风细风化纠纷
民一庭迅速审结一起影响外商投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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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06-10-23 16:14:09 打印 字号: | |
  国庆长假刚过,东台法院民一庭接到某外商打来的电话。“还是东台法院的法官们好,不歧视我们外地商人,真正做到了亲商、爱商、护商。” 电话那头,外商显得很激动,一个劲地感谢道。

  话还得从一件并不复杂却也不寻常的房屋迁让案说起。早在2003年12月,东台市冷冻厂地块已由东台市土地发展中心收储,现已出让给外地开发商。因苏某、范某、薛某等人未按要求迁出其借用的原冷冻厂的房屋,致该地块未能交付,严重影响了外地客商开发经营,影响了东台的投资环境。为此,东台市冷冻厂破产清算组于2006年9月15日以苏某、范某、薛某三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受理后,案件承办法官杨为民审判员迅速介入案情,并与庭领导等人一同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庭前协调工作。在庭前调解未果的情况之下,杨法官果断地适用简易程序于9月19日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查明了案件的事实。

由于该案涉及全市的招商政策和投资环境,院领导和民一庭的其他同志主动配合承办法官进行庭后调解。副院长王如平、庭长于光海多次登门做协调工作,夏伯远法官也将此案当作自己承办的案件一样,深入现场耐心地向三名被告宣传法律、政策,晓以利害关系。

  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东台法院于9月25日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承办法官当天便拟出先予执行方案。院领导听取汇报后,立即组织法院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等部门干警进行具体的分工,并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在张贴先予执行公告的同时,民一庭全体同志轮番上阵继续展开宣传攻势,并多次与冷冻厂破产清算组进行沟通,配合做好当事人的工作。

  9月28日晚7时,法官们又一次登门做协调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苏某等人终于被法官这种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所折服,同意迁让,并连夜搬迁完毕,冷冻厂清算组随即撤回了起诉。至此,该案划上完美的句号。

  该案的成功协调,是民一庭全体法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改革稳定大局的一个缩影,是东台法院坚持安商、亲商、护商,优化投资环境的具体体现,获得了市领导和外地投资开发商的一致好评。
来源: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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