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针对今年1-5月份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7件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并具体分析了差错原因,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压降案件发改率的工作措施。
7件案件被发回改判,发生差错主要存在以下三点原因:
1、对犯罪情节的轻重认定不准,将较轻的犯罪情况认定为较重的情节,对是否属于立功表现认识不清。
2、适用法律条款不准确、不全面。漏用法律条款和有关法律解释。
3、对民事主体是否适格等问题把握不准,对原被告双方都有举证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不当。
针对存在的问题,东台法院提出五项措施,进一步压降发改案件,提高审判质量:
1、加强《差错责任追究办法》的宣传、学习,确保审判人员熟悉相关规定,不人为突破“红线”。
2、进一步研究法律和上级裁判规律,总结经验教训,尽量避免被上级法院发改。同时,应尊重上级法院的裁判意见。
3、对案件中的一些模棱两可的情节以及法律规定的一些不够具体的情况,应适用普遍的习惯做法,不搞人为创新。
4、在审判中,处理好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不因强调审判速度而降低审判质量,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速度。
5、强化责任追究。具体分析差错案件产生的原因,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避免类似错误重复发生。